中新山东网济南9月15日电(通讯员 刘承泉 田治国)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群众出行安全,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泰安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泰安军分区警备司令部警备科、市公安局督察处,自9月1日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联合整治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9月11日晚,联合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市部署开展了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泰安城区共设置检查站点4处,出动警力80人次,出动警车46台次,检查过往车辆320余辆,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0余起,其中酒后驾驶26起,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酒后驾驶者作出相应处理。市委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泰安军分区、市公安局督察处均派员参加了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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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了解,为形成酒后驾驶专项治理的高压态势,今后一段时期内交警等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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