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4月3日电(记者王汝堂)山东省政府确定,将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工作,从现在起到2010年,全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职工人数力争达到1200万人。
山东省确定,凡山东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民间非营利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依法为其全部职工或者雇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山东省计划到2012年将绝大部分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纳入到工伤保险范围,基本实现全省工伤保险全覆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近5年来,山东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从233万人增加到745万人。2007年一年时间,比上年增加了97.7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达到163.4万人,比上年底增加42.2万人。(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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