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1日电(记者董学清)记者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2007年底,山东省已累计补发企业拖欠工资28亿元,历史形成的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山东初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并全面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全省每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500元、620元和760元,比调整前平均增长了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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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山东全面开展以建筑业、餐饮业为重点的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基本建立起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目前,全省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山东还稳步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达到8万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山东积极加快劳动仲裁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劳动仲裁院达到80个,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2.7万起,涉及劳动者6万多人,结案率达到98%。(完)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