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21日电(记者赵仁伟)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获悉,自12月20日起,凡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全部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均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济南市公安局负责人介绍,取消户口性质后不再换发新的居民户口簿,原居民户口簿标注的户口性质不再统一更改,居民自愿申请更改户口簿的,可由本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今后,派出所在办理各类户口登记、迁移时,所填写、签发、出具的户籍证件中不再标注"农业"、"非农业"等字样。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分析,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从事非农产业人员数量大大增加,特别是2001年城镇居民口粮凭证定量供应做法正式废止,在此情况下,现行二元户口管理结构已失去了其存在的依据。这种人为分割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的做法,难以真实反映人口的地区分布、劳动力产业结构和城镇化水平,"二元制"户口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适应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济南市公安机关在市区建成区率先实行统一居民户口登记制度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上半年在天桥区再次进行试点,并将此项工作扩大到全市各县(市)区。实行户口统一登记制度后,济南市继续执行国家针对农村、城镇居民的相关政策,将按照居民是否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是否承包土地等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逐步建立完善配套衔接政策。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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