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12月12日电(记者 王志)记者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截至目前,山东省已有103万人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从2006年起,山东在青岛、威海、泰安等6市率先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筹资水平为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不低于70元。山东财政对未成年人每年按人均不低于40元、对成年人每年按人均60元、对老年人每年按人均不低于100元等给予补助。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由于个人缴费少、财政补助多、享受待遇好,山东城镇居民参保踊跃。东营、莱芜等地的覆盖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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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山东将新启动6个城市试点,预计明年底参保人数可达到500万人。 tuji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