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6日从威海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威海市慈善救助特困高考新生实施方案》已经得到市政府同意。《方案》规定:威海市参加2007年应届高考,被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新生(包括本科生和专科生,被军校等免学费院校录取的除外),其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0%以下的或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报名申请救助。每个特困高考新生的救助标准为3000-4000元。本月25日前,市和各市区、开发区将对特困高考新生实施救助。 记者了解到,救助资金从威海市慈善总会和各市区、开发区慈善总会的慈善善款中列支。其中,市与环翠区的出资比例为4:6,市与其他市区、开发区的出资比例为2:8。据威海市民政局的一位负责人介绍,此次救助活动坚持应助尽助原则,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高考新生全部得到救助,在救助工作中,各级要通过村(居)务公开栏、新闻媒体等公示拟救助学生名单;坚持不重复救助原则,对已接受其他机构和个人相应数额救助的高考新生,不再纳入本次救助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申请救助的学生应填写《威海市慈善救助特困高考新生申请表》(可从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whsmz.gov.cn下载)一式两份,报毕业学校初审。然后,村(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情况进行调查,确定拟救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再由镇(街道办)将拟救助学生的《威海市慈善救助特困高考新生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报所属市区、开发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审批。8月18日前,各市区、开发区民政局(社会事业局)将《2007年度慈善救助特困高考新生汇总表》报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办公室。8月25日前,市和各市区、开发区分别组织救助金发放仪式,对特困高考新生实施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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