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行政机关如果在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情况下,没有举行听证即对某事项作出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将对其通报批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能受到停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日,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办法规定,行政许可过错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责任。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允许公众查阅听证笔录、行政许可结果或者监督检查记录,或不按规定程序进行检验、检测、检疫等行为,有关机关可给予其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停职、调离工作岗位,暂扣、吊销行政执法证件等处分。另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也将被追究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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