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获悉,一季度,山东省地税系统共组织个人所得税收入29.78亿元,同比增长26.49%,增收6.24亿元,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0个百分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介绍,1月1日到3月31日(顺延到4月2日),是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个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自行纳税申报的申报期。全省各级地税部门重点进行了个人自行申报工作,至4月2日申报期结束,全省自行申报人数已达到7.02万人,补交税款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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