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综合性国家图鉴社)

印象中国   国家礼仪   中国特色   国家记忆   全民学习   图文聚焦   中图消息   政策法规
国图工程   国礼系列   图鉴国情   图鉴国史   图解国学   合作单位   合作媒体   办事指南
图鉴精品   国礼品鉴   国情集萃   国史系列   国学精华   中图推荐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首页
当前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 中图社消息 > 地区消息 > 山东 >
   中图推荐
政治人物:胡
胡锦涛,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国共
·政治人物:吴邦国
·政治人物:温家宝
·2009年6月 国内时事新闻
中国特色总网
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山东省济南市划定城市医疗救助人群
2009-06-22

哪些人该享受城市医疗救助?近日,山东济南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通知不仅划定了享受城市医疗救助的人群,而且还明确表示,到明年年底,济南市将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通知规定,城市医疗救助的范围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未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已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但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人员;各县(市)、区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山东济南市将逐步理顺城市医疗救助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资金筹措机制,到2007年底,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帮助城市贫困群众解决就医难问题。

通知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济南市将采取减免医疗费用和提供适当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规定范围内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按一定比例予以减免。同时,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医疗救助对象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数额给予一定补助。

补助费用应剔除医疗单位按规定减免的费用、困难群众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参加社会保险及各种商业保险赔付的医疗费用、职工单位或相关部门补助的费用及社会各界互助帮扶给予的救助资金和捐款。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通知要求,城市医疗救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本人或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情况并经社区民主议事会评议同意后张榜公布,时间不少于3天。无异议的,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对申请表集中会审,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委托社区居委会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相关链接
    · 国家帆船队女子队员在山东日照开始下水训
    · [快讯]济南军区已投送4万官兵紧急驰援地
    · 山东莱芜:预存保证金保障农民工权益
    ·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山东已汇集捐款1.5亿元
    · 山东鼓励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产业
    · [救援纪实]山东警犬搜救队3天只睡了3小时
    · 山东麦收跨区作业开始 技术服务车免费通
    · 自发报名参加救援 山大六名学生赴汶川救
    · 济南军区救援队救治106人 104岁老人获救
    · 山东医疗救援队奔向重灾区 连夜转战至绵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电话:010-63085539 88202885-8028 传真:010-630839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38号西座10层
    技术支持:中华职工学习网网络中心 北京政产学研资讯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