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决定从本月开始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对于那些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没有建立的单位,职工随时向中心反映有关情况,电话是8656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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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为职工代扣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据统计,目前济南行政区域内中央、省、驻济单位和市、县、乡(镇)单位共有20403家,在岗职工90.8万人,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各级单位有6120家,缴存职工达到80.6万人,但是许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这次全面摸底调查,对于那些应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没有建立的单位,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