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讯(记者郑志侠 通讯员高洁 尹秀成)这个春节,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城头镇高庄村小学一年级学生李信,过的十分开心,李信出生在一个贫困家庭,他的父亲患骨癌去世多年,为给父亲看病家里欠下不少债,母亲出走后,跟随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以往,每逢春节前后,李信总为下学期的学杂费发愁,如今,政府助学券帮了他的忙,学校全部减免了他的70多元的学杂费,在山亭区,像李信这样受到资助的贫困家庭学生还有5363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山亭区为有效救助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不让任何一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在去年实施了惠及贫困家庭学生的“阳光工程”,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对贫困学生实行发放政府助学券救助制度。政府助学券的发放范围为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部分贫困家庭学生,重点是孤儿、残疾学生、长期特困户子女、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比例占农村学生数的8%,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寄宿生,每学期每生给予150元到300元的生活补助。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了确保好事办好,区里建立健全了监督机制,严格程序,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履行申报审核程序,享受政府助学券的学生,必须通过学生申请、学校组织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审定等申报审核程序。区里严格履行政府助学券发放及回收程序,政府助学券由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盖章后发放到乡镇(街道)教委,乡镇(街道)教委再发放到学校,学校发放到学生手上并让学生在指定位置签字,学生免交相应费用后上交学校,学校盖章后报乡镇(街道)教委汇总,然后报区教育局和区财政局。在资助资金拨付方面,设立了“两免一补”专户,通过“两免一补”专户把专项资金拨付到区教育局,再由区教育局按指定的资金总额分别拨付到乡镇(街道)教委,最后拨付到学校。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政府助学券的发放,彻底破解了农村贫困学生上学难问题,截至目前,全区共资助贫困家庭学生5363人,资助比例占农村学生数的8%,累计救助资金54万元,其中减免杂费1562人,减免课本费2435人,减免杂费和课本费1036人,减免住宿学生生活补助费330人。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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