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修改决定》,日前,水管处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责任区对水域市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危害程度,以及日常水域市容环境维护要求,提出了差别化的责任区范围确定标准,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了等级式划分,调整修改了以往的划分方式,并将各类责任区分成“装卸运输类”、“施建修造类”、“经营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其它类”等五大类。
同时,针对各区(县)水域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工作还相当薄弱的现状,该处已就全市水域责任区告知书送达,责任区环境实效达标和责任区监管措施落实等方面,制订了专项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