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07年12月31日讯(记者 要维维)临近岁末,又逢珠宝销售高峰时节。今日,省珠宝玉石首饰质检站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选购珠宝商品时要索要票据、检查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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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省珠宝首饰市场合格率与往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但大多数消费者却缺乏对珠宝首饰产品质量的鉴别能力。为此,省珠宝玉石首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首饰产品时首先要选择有信誉和一定规模的商店;其次要看清首饰标识中的内容,明确首饰中贵金属品种及含量、生产厂、具体产地、产品生产执行标准等,以防错把钯饰品当铂金饰品或把白银当白金购买,甚至买上冒牌产品。另外,消费者还应索取开具项目与标签及售货员介绍内容相一致的有效票据。
省珠宝玉石首饰质检站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有三分之一的投诉案件,都是因为商家提供了以次充好的产品,但消费者没有掌握足够维权证据而引起。因此提醒消费者,选购珠宝首饰产品时,一定要索取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鉴定证书,并索要发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