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荣妹)1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晋创业和工作的暂行规定》中了解到,海外留学人才来晋工作,可享受落户、住房、福利待遇、创业等方面的诸多优惠待遇。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海外留学人才凭用人单位证明或所投资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向县级以上人事部门申领《山西省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证》;其中对已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才,按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发给《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留学人才可凭上述证件享受相关待遇。《暂行规定》提出,持中国护照的海外留学人才要求取得我省常住户口的,凭《山西省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证》,由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外籍留学人才(含随迁外籍直系亲属)可凭《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对符合在华永久居留条件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受理审批永久居留资格。海外留学人才中国籍的直系亲属可按有关规定随迁在晋落户,并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对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入托,当地有关部门应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高考的,参照归侨子女入学的规定予以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另外,海外留学人才受聘到企事业单位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经双方协商确定,可与本人的技术管理、业绩贡献挂钩。受聘到企业工作的可实行年薪制、期权、奖励股份等激励政策;由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从优确定。海外留学人员出国前和回国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海外留学人才或配偶来晋工作后,按规定参加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相应待遇,其实际缴费年限可与本人出国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对已与我国建立社会保险协定的国家,按协定出具由外方指定经办机构签发的已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的人员,免征社会保险费。海外留学人才在我省工作期间的住房,由聘用单位与本人协商解决。可由聘用单位以合约形式提供住房,也可按住房货币化的原则,由个人租用或购买住房,工作五年以上的可购买经济适用房(惟一住房),用人单位可给予一定的安家补助费。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对留学人才创办企业时的企业注册、土地使用、税务、商检、进出口代理、商务、公用事业、劳动、人事等事项提供便利服务,并为注册在园区内的留学人才创办企业提供场租、资金扶持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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