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关于恢复山西省监察厅设置的意见》(中纪干[2007]34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更名的通知》(晋办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山西省监察委员会更名为山西省监察厅,仍与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
各市、县监察委员会依此精神,均更名为各市县“监察局”,仍与当地纪委合署办公。
省、市、县三级行政监察机关派驻机构依上述精神更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特此公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山西省监察委员会 tujian.org
2008年1月3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