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月10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薛延忠主持召开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会议。会议听取政府采购工作汇报,研究审议通过《2008年度山西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薛延忠指出,实行政府采购,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树立政府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他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一是要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凡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和国库直接支付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二是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完善采购规则、简化采购程序,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三是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管职能作用,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优质高效、节俭廉洁。四是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导向作用和约束作用,促使各级各部门更多地采购和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自主创新产品,促进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政府建设,进而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山西建设。(本报记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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