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小林)1月14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出好消息:我省从2008年1月1日起,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整体调整水平为月人均90元。调整范围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悉,这次养老金调整是2008年至2010年三年连续调整的第一年,全省涉及退休、退职人员共计105.7万人,年需增加基金支出11.9亿元,确保在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这次调整的重点倾斜对象是四类人员,即具有高级职称职务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建国前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人员。这次调整时间与往年不同,由7月1日提前到1月1日。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再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再每人每月增加4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离休条件或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 号文件规定条件的老工人;建国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退休前按规定获得高级职称资格(含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并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以上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原工商业者。最后,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的再增加20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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