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黄泽雨)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教师资格理论考试3月举行。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08年3月16日上午举行。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08年3月23日上午举行。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成绩均达60分以上)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通知》。《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通知》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