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 冯文战)为加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1月15日,省交警总队公布了2008年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交警总队表示,我省的春运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一阶段:1月13日—1月22日为宣传发动、制定方案、车辆临检阶段。各级公安机关要督促客运管理部门对其客运企业和客运站点等认真进行自检自查,排查存在的漏洞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组织对9座以上客运车开展临检,包括外观检验的临检,检测合格后发给“山西省2008年春运车辆检验合格证”(2007年第四季度12月份已经检验合格的不再参加临检,直接发给“春运合格证”)。本省客运车必须持有“山西省春运车辆检验合格证”方可参加春运,路面查验“春运证”时间为1月23日至3月2日,对外省市车辆是否有“春运证”不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二阶段:1月23日—3月2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要逐车检查登记,登记项目包括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地址、检查时间、车辆牌号、车型、核定载客人数、实际载客人数、始发地、目的地、驾驶员姓名、档案编号、连续驾驶时间、执勤民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三阶段:3月3日—3月7日为总结评比阶段。省交警总队将把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验收考核之中,考核结果通报全省,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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