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4日讯 (记者 李莉)今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以后,重点学科将实行动态管理,5年项目建设结束后,不合格学科将被降格或退出。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办法》规定,重点学科为重点建设大学以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提供基础和支撑,需根据学科发展规划申请山西省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和项目,填写《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所购置的重大仪器设备,学校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按国家规定程序采购,并在省内高校实行资源共享。重点学科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建设周期为5年。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在一个建设周期结束后,进行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给予降格或退出。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目标、学科主要研究方向、学术梯队建设、人才培养、环境和基础条件建设、经费投入、预期成效等方面。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学术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实验条件建设、学术资料购置及学术交流与合作。省财政和教育部门将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并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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