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1月25日讯(记者 张荣 通讯员 赵辉)刚刚过去的2007年,省焦炭集团喜事连连,不仅超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任务,企业自身的实力也不断壮大,全年共完成焦炭出省运量7142万吨,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亿元,实现利润2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根据省政府2007年92次常务会议决定,由省环保局委托省焦炭集团代征山西省焦炭生产排污费,并明确2007年征收任务为15亿元。根据省环保局核定的焦化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省焦炭集团结合省政府出台的《山西省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管理办法》,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采取“企业申报、环保核定、分季下达、按月征收、以费定运、一厂一量”的原则,与省环保局共同成立了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领导组,并强化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形成了一整套完善、有序、卓有成效的征收体系,经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2007年焦炭生产排污费征收额比2006年有了大幅度增长,达到18.5亿元,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5亿元的征收任务,为山西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蓝天碧水工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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