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9日讯 (记者 王斌)今日省劳动厅表示,在一年左右时间内,我省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普遍建立相对独立于劳动保障部门之外的实体性办事机构,即劳动争议仲裁院。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针对5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我省将进行广泛宣传,对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工作人员等进行培训。同时,各地还将在3月底前,对现行法规文件进行清理,依法完善劳动争议处理各项制度;用一年左右时间,建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