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2月1日讯(见习记者 乔建彬)记者今天从省林业厅获悉,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08年木材生产计划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十一五”年森林采伐限额要求,我省确定2008年木材生产的最大限量为40.8157万立方米(出材23.1173万立方米),并严格禁止突破这一红线。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为确保我省今年木材生产限定在规定范围之内,省林业厅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合理安排木材生产计划的使用,优先用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林木采伐、中幼林抚育和非公有制造林者采伐林木。各类型木材生产计划间不得互相挪用。我省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内,只安排人工商品林采伐,严禁天然林的商品性采伐。各地要继续加强对木材生产、运输和经营加工的监督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超限额采伐、超年度木材生产计划采伐林木现象,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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