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为了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提出的 “各地区各部门务必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抗灾救灾工作,保证经济平稳正常运行,保证群众的生产生活,当务之急是千方百计恢复交通运输通畅,千方百计恢复电力正常供应”的重要指示精神,省交通厅雷厉风行,结合当前治超工作实际,推出便民举措。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近一段时期以来,进出我省的部分路段交通堵塞,车辆滞留严重,特别是河南境内通过晋焦高速进入我省的车辆居多,加上冬季天气原因,晋焦高速丹河收费站一些超限运输车辆不能及时办理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在当地滞留,给交通和司乘人员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正常通行。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月4日省交通厅下发通知,本着方便群众又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就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推出新举措:取消对散装货物超限运输车辆的审批,凡是经过国家公告的、外形几何尺寸与行驶证相符、重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超限超载标准的超限运输车辆,在运输散装货物时不需要办理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即可通行。并授权晋焦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从2月5日开始至3月16日暂授权晋焦高速公路路政大队对经过丹河收费站的所有超限运输车辆予以受理,并负责审查有关资料,对符合条件的(车货总重超过100吨 (含100吨)的除外),现场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同时要求沿线各路政大队要加强路面巡查力度,若发现在所辖路段行驶的超限运输车辆未持有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或虽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但车、证不相符,以及持涂改、仿造、租借、转让等证件的超限运输车辆,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扣留,责令其停放到指定位置,并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办理或重新办理 《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党峰 刘建枝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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