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解读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个单位或者一个处室除了一名科员外都是领导;弄个事业单位就冠上“全国”、“中华”的名头。从3月1日起,这类行为将会受到制约——为了规范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保障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日前,省政府发布了《山西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领导职数今后再不能没谱了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那么一个单位的领导职位数到底应该是多少呢?《规定》对此进行了规定。行政机构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一般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核定:省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为二至四名。其内设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编制三名以下为一名;四至七名为一至二名;八名以上为二至三名;二十名以上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副职领导职数一名;市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为二至四名。其内设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编制三名以下为一名;四至七名为一至二名;八名以上为二至三名;县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正、副职领导职数为二至三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副职领导职数一至二名;专业性强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一至二名行政技术领导职务(如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统计师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正、副职领导职数:编制五名以下为一名;六至十五名为一至二名;十六至五十名为二至三名;五十一至一百名为三至四名;一百零一至五百名为四至五名;五百名以上为五至六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设置机构核定编制要量力而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按照 《规定》,我省县级以上政府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核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的机构和增加的编制以及超编人员,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全省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财政供养编制占总人口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全国地方平均比例;各市、县财政供养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财政供养编制占总人口的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全省市、县平均比例。已经高于的,应当采取内部调整、只减不增或者先减后增等措施逐步控制在规定比例内。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上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不得干预下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不得要求下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机构。各业务部门制定的行业编制标准,不得作为审批机构编制的依据。行政机构的职责配置应当遵循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原则,在机构设立时一并确定,并根据政府职责的转变,适时调整。凡国务院已经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构均应当相应取消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属、省以下事业单位不能乱起名 tujian.org
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并与党政机关、企业、社会团体、市场中介组织的名称相区别。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机构的地域位置或者举办主体;主要职责或者工作性质;机构组织形式的中心词。“中心词”一般称为院、所、校、社、馆、台、站、团、队、园、中心等。省属及省以下事业单位的名称不得冠以 “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本报首席记者 员娟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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