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4日讯 (记者 黄堃)今日,省物价局对我省11家医院的医疗价格服务类别进行调整,其中,共两家医院执行一类医疗服务价格,8家医院执行二类价格,1家医院执行三类价格。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此次核定11家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类别,从今起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山西省儿童医院、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执行一类医疗服务价格类别,晋城市人民医院、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一医院、西山煤电集团总公司职工医院、寿阳县人民医院、孝义市人民医院、原平市第一人民医院、柳林县人民医院、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8所医院执行二类医疗服务价格类别,河曲县人民医院执行三类医疗服务价格类别。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