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4日讯 (记者 龙艳萍)今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永济芦笋通过国家质检总局审批,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今后,只有我省永济市现辖行政区域内生产的,品种为阿特拉斯、改良帝王、硕丰,且栽培管理、加工工艺、质量特色等均符合规定的芦笋,才可称得上真正的永济芦笋。另外,如果在该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相关生产者想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须向省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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