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年来新开工项目过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加剧投资增长过快、低水平重复建设、影响经济稳定运行等突出问题,近日,山西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肃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未批先建和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不按环评规定建设环保设施、试生产后长期不验收、违法生产的环境违法建设项目专项行动。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此次专项行动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凡未经有权限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评文件允许其建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建设;凡未按批准的环评文件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违反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含试生产)。对清理出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项目,将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其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环评结论可信、环境保护可行的,依法审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选址不当,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同意继续建设,限期拆除设施,恢复原状;已下达限期补办手续通知,逾期未补办的,处以罚款,停止建设。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已投产的建设项目,按权限依法处理。其中,对试生产超过3个月未申请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令限期补办验收手续,逾期未补办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罚款;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就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和使用,并处罚款。此次专项行动将选择一批典型违反《环评法》、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长期不验收的项目严肃处理并进行公开曝光。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王颖 王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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