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07年累计征收排污费27.3304亿元,比2006年度同期增加11.7947亿元,同比增长76%,再创排污收费额历史新高。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山西省各级环保部门运用严厉的执法手段,采取有效的执法措施,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在加快环境治理步伐,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同时,强化对企业排污量的核查和排污费的核定,加大了排污费征收力度。其中,焦炭生产排污费由环保部门委托省焦炭集团公司代征,共征收18.4亿元,比去年增收10亿多元;山西省环境监察总队强化对装机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脱硫设施的监管,在半数电厂实现烟气脱硫,减排二氧化硫近18万吨的情况下,征收二氧化硫排污费1.8072亿元。与此同时,山西省各市排污费征收额度也出现了大幅增长,其中,忻州市排污收费额增幅最大,临汾市焦炭排污费额名列第一。征收排污费过亿元的市达7个,是去年的两倍以上。临汾、吕梁、太原三市排污收费总额名列前三甲,一般排污费额名列前三名的是太原、忻州和运城,焦炭排污费额前三名为临汾、吕梁和长治。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7年,山西省在排污收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五项措施:一是充分认识排污收费工作的重要性,把排污收费作为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污染治理的有效手段;二是稳步推进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求排污企业如实申报产量、工况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认真核定各类污染物实际排污量;三是规范排污收费行为,省级环境监察机构率先垂范,同时要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收,确保排污费按时足额入库;四是适时开展排污费稽查工作;五是对部分欠缴排污费情形恶劣的企业采取强有力措施。如省环保局联合纪检部门及时纠正了运城和吕梁焦炭生产排污费中的违规行为。同时,在2007年底直接对11家欠缴排污费的典型企业下达“限期缴纳排污费通知书”,仅半个月就督促缴纳了2000余万元。忻州市环保局敢于碰硬,直接追缴鲁能晋北铝业公司所欠排污费3000余万元。这些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山西省排污费收费额突破27亿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