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3日讯(记者 郭强)3月1日,太原市召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动员大会。下发了太原市《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意见》、《关于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太原市领导与所属各县(市、区)长签订了目标责任状。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申维辰参加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太原市“城乡清洁工程”将从市容环境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从最关键的问题突破,重点开展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集中整治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二是集中整治违章占道。三是集中整治违章施工。四是集中整治乱吐、乱扔、乱倒行为。五是完善城乡道路日常保洁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城乡清洁工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3月1日至4月底,为宣传发动和集中清理阶段。将组织新闻媒体明察暗访严重影响太原市环境卫生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组织“省城百万市民大行动”,发动驻地单位和全体市民彻底清理整治城乡环境卫生;第二个阶段从5月1日至9月底,为全面整治和长效巩固阶段。太原市将在集中清理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健全和完善市容环卫基层管理机构,组建市容环卫执法队伍,配备相应设施,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和配套制度,全面开展市容秩序的整治,巩固集中整治的效果,提升环境卫生水平,确保奥运会、小轮车世锦赛、第二届煤炭博览会期间,太原市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整洁、规范、有序;第三个阶段从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组织验收和总结表彰阶段。届时,太原市将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清洁工程监督员、志愿者和有关单位及部门验收 “城乡清洁工程”,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