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3日讯(首席记者齐泽萍)继去年太原、阳泉两市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后,经省政府推荐,并经国务院同意,认定大同、朔州、忻州、晋中、长治5个市列入2008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试点范围,5月底前启动实施。我省其余四个城市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也将在2009年全部启动。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做出的制度性安排。这项制度的建立,标志着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对我省的社会保障事业具有里程碑意义。太原、阳泉是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第一批试点城市。在过去的一年中,两市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去年底,参保人数已经达到52.4万人。太原、阳泉两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研究政策落实过程中所出现的具体问题,80%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将享受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据了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对新增的5个市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各试点城市将在今年4月底前出台试点实施方案,5月底前启动实施。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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