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中华开发前董事长、国民党前“大掌柜”刘泰英因桥头宝背信案入监服刑后,去年底另外因挪用公款收购委托书判刑三年半定谳,至今逾四个月,检方却尚未发监执行。由于刘泰英接近假释资格,监所若再没收到新的执行指挥书,很快就要将刘泰英的假释申请提报审查。
刘泰英第一件被判刑确定的桥头宝案,判刑一年十月,刘泰英一度以生病为由申请延后执行,仍在去年七月十八日发监执行,明年一月刑满。此外,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台湾“最高法院”就刘泰英挪用五千万公款收购股东委托书等,依违反银行法等判刑三年半。
不过,法院判刑确定至今已逾四个月,台北地检署执行科主任检察官刘承武却表示尚未收到案卷,因此无法就此部分发监执行,将与相关单位联系尽速对两案订合并执行刑。
相关人员指出,如果没收到收购委托书案的判决执行指挥书,一旦刘泰英符合假释而申请假释,就得提报北监的假释审查委员会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