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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特别费案时诱导讯问扭曲证词 马英九告侯宽仁
2009-07-25

  中新网6月8日电 马英九控告“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侦办特别费案涉制作不实笔录,全案已不起诉、再议驳回。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证实,马英九已于3月间透过律师声请交付审判,合议庭尚未裁定结果。

  “中央社”报道,2007年当时查黑中心将马英九担任台北市长任内特别费案依贪污罪嫌起诉,审理期间,马英九律师团发现当时查黑中心检察官侯宽仁在侦办期间讯问证人吴丽洳时,有诱导讯问、扭曲证人证词之嫌,因而控告侯宽仁伪造文书。

  台北地检署去年12月31日侦结,认为当时侯宽仁制作的笔录纵然过于简略,但侯宽仁并无伪文的故意,且问题笔录在审理期间被认定无证据能力,因此对侯宽仁不起诉。马英九后来又向高检署提出再议,但遭到驳回。

  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表示,北院的确在今年3月初,收到马英九透过律师向法院声请将案件交付审判,但到目前为止,合议庭都还没做出裁定,如果合议庭裁准全案交付审判,就视同侯宽仁遭起诉,届时法院将开庭传被告、公诉检察官开庭,但若合议庭驳回,马英九方面也不能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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