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4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弊案,二十四日将订出宣判日期。若陈致中、黄睿靓等人认罪协商成立,全案最快在八月三十一日宣判,但若陈致中夫妇无法及时汇回瑞士十二亿元款项,认罪协商可能破裂,法院将加开庭期,宣判日期将延到九月。
北院昨日提讯陈水扁,进行最后一次提示卷证庭,扁出庭时,脚上已无石膏,能自行走动,但当庭仍不表示意见。
扁向公设辩护人曾德荣说,很多卷证都与他无关,法官一直提示,“浪费时间,何必呢?”扁要求曾德荣不必看了,希望曾好好准备下周二的言词辩论庭。当天将是扁在一审宣判前最后一次出庭,但扁说,当天可能不会发言。
北院今日将对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局长李界木部分进行言词辩论。
全案最后一次庭期订于八月四日,对陈致中、黄睿靓、蔡铭杰、郭铨庆、吴景茂、陈俊英等人认罪协商是否成立开庭审理,成立与否将影响全案的宣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