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市公安局决定,从现在起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为龙头的四级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市公安局局长接待日将在全市设立21个固定接访站点。按每季度首月、次月、末月分设三组,每月在7个接访站接访。首月接访站为:和平区、河北区、东丽区、西青区、塘沽区、宁河县、市公安交管局;次月接访站为:河西区、河东区、汉沽区、大港区、武清区、蓟县、市公安刑侦局;末月接访站为:南开区、红桥区、津南区、北辰区、宝坻区、静海县、市公安局户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