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和《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时间的决定》,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津部队军人代表大会,于2007年11月下旬至2008年1月上旬,分别进行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选710名,实际选出704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当选的70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现将天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2008年1月14日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