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意见起止时间为2008年3月3日至3月14日。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可以将意见直接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邮政编码:300042;也可以通过电话(公休日除外)或者电子信箱反映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电话号码:23325308,电子信箱:fagongwei@mail.tjrd.gov.cn;市国土房管局的电话号码:23315023,电子信箱:wytlxd @ 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请区、县人大常委会协助市人大常委会收集本区、县范围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的意见,于3月20日前将意见汇总寄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200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