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欣代表建议,省、市级研发中心由各省、市的科学技术委员会设立和管理,其办事机构也可以挂靠于科委直接管理的工程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提供,省、市财政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除用于研发中心的运行费外,应全部用于中小企业的研发项目上。研发中心的职能主要在于:为中小企业和学校、科研部门牵线搭桥,通过建立网络和数据库,组织见面会、研讨会等方法密切相互之间的交流;根据本省、市区域发展的需要和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申请指南;组织中小企业和学校或科研部门联合申请项目;组织项目的评审、审批、管理和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