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tujian.org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活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三条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六条行政机关拟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经确认后方可发布;行政机关在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发布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tujian.org
行政机关发布政府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八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tujian.org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tujian.org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十)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tujian.org
(十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九条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内容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copyrigh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五)乡(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六)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本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七)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1][2][3][4]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