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违法农药生产企业联合调查组在对河北德瑞化工有限公司的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厂违法生产吡虫啉原药,在其产品库中发现存有9~10吨吡虫啉原药。河北省发改委立即责令其停产,并将产品封存。
据调查,从2008年9月份开始,该企业产品销售受阻,库存增加。由于2-氯-5-氯甲基吡啶属吡虫啉上游中间体,如果往下游链延伸一步即可得到农药原药吡虫啉,则企业的利润也将大幅提高。因此,该企业无视农药管理法律法规,企图通过吡虫啉原药的生产而获得更多利润。在未向任何农药管理部门申请、更未经任何农药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该企业进行非法生产,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理事长罗海章指出,根据国家农药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生产农药要经过国家发改委(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准定点,需要环保部批复环评报告,方可申请领取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以及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未同时获得以上资格和证书,一律不准生产、销售和使用农药。
目前,工信部联合调查组、河北省发改委及藁城市委正在对河北德瑞化工有限公司违法生产吡虫啉原药事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结果将在问题查清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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