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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正式挂牌,标志着浙江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已由局部试点转向全省推行,进入实质性的实施阶段。
在挂牌仪式上,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与浙江恒逸集团、嘉兴市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与桐乡市中辰化纤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排污权交易意向书。
据悉,浙江省级排污权交易中心成立以后,将围绕“污染减排是目标,有偿使用是前提,交易模式是核心,公平公正是关键”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排污权交易的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循序渐进地推进试点工作,尽快在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钱塘江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交易试点,在全省范围开展二氧化硫交易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行全省排污权交易。
据了解,2007年11月10日,浙江省嘉兴市经过两年多的摸索和实践,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排污权储备和交易中心,率先推行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与二氧化硫)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的模式。按照嘉兴市政府的规定,市场主体(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的排污权必须从储备中心交易中获得。排污权的购入量应达到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污量的1.2倍以上,其中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应达到新增污染物排污量的1.5倍以上。
嘉兴试点的实践证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对于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环境治理成本、提高全员环境意识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嘉兴的这一经验很快被绍兴市政府借鉴,在浙江省政府的支持下,绍兴成为第二个试点区域。而嘉兴和绍兴地区的成功试点,又为浙江省全面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奠定了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出席了排污权交易中心授牌仪式,他指出,浙江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采用市场经济手段解决环境问题的有益探索,也是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有利于调动排污单位的减排积极性,有利于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
编后
排污权交易在我国开展已有多年,目前长三角地区、北京、天津、湖北、辽宁、山东、山西、河南已相继铺开试点,其中尤以长三角地区起步最早,成效、规模、体系和影响也最为可观。
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标志着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一级市场的正式启动,随后二级市场会跟进。由于环境容量是有限的,在现有排污企业有偿占据环境容量后,新加入的企业就只能从市场上购买必需的排污权。这样就能促进企业选择工艺先进、排污量小、经济效益好的建设项目,带动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从长三角地区排污权交易的探索经验来看,交易制度已基本趋于成熟,需求方可以向储备中心提出购买交易权的申请,企业也可以通过交易中心出让多余的排污权。排污权交易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全国一盘棋的排污权自由流通和交易体系。做好这样一项巨大的工程,既需要魄力也需要审慎。参照改革开放特区的做法,选择排污权交易先行区的长三角为试验区,大胆探索,尽快总结出适于全国推广的成熟经验,不失为一条可行的改革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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