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对苯二甲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2008年12月12日,商务部收到国内对苯二甲酸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对苯二甲酸进行反倾销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