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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今年春耕期间组织开展全国化肥价格检查 |
2009-0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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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维护化肥市场
价格秩序,确保化肥价格形成机制改革顺利进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
知,在今年春耕期间组织开展全国化肥价格检查。
《通知》强调,今年全国化肥价格检查要加强对化肥市场经营者价格行为
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以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扰乱化肥市场
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不执行国家对化肥生产流通实行的各项价格优
惠政策的;违反进口钾肥价格管理政策,不按国家规定的作价办法制定港口交
货价格或超过规定的港口交货价格销售的;相互串通,合谋涨价的;捏造、散
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化肥价格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
段,诱骗农民购买化肥的;采取减少数量、降低养分、以次充好等手段变相抬
高化肥价格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化肥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
为。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从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保证农民持续增收的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化肥市场价格检查,切实保护农民利
益,维护化肥市场价格秩序。同时,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建立农资市场价格监
管长效机制。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测与监管,密切关注化肥市场价格出现的新
变化,制定化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应急预案。推进农资市场明码标价工作,加
大对化肥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农资市场明码标价的
普及率,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组织开展农资诚信经营活动,采取提醒、告
诫、倡议等多种形式,促使化肥经营者做到诚信经营,价格自律。结合开展“
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化肥价格改革政策及惠农价格和收费政
策,增强农民群众的维权意识。畅通农资价格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58”举
报电话的作用,及时查处农民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对检查发现严重损害农民利
益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予以公开曝光。
此次全国化肥价格检查从2月20日开始,5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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