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的2008年第121号公告,自2009年2月1日起,环氧氯丙烷(ECH)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以及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产品,被从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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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环氧氯丙烷原来为禁止出口,调整后为允许进口甘油和出口环氧氯丙烷,其他仍按禁止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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