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开发区环保局向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突出强调了污水排放达标企业100%给予财政补贴的申报条件和补贴发放程序。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天津开发区污水处理费征缴和支出工作,鼓励企业实施水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天津开发区要求区内污水排放单位必须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上缴区财政后的污水处理费将列为专项资金,用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或维护使用。通知指出,以后,对符合条件的污水排放单位,开发区将按照其上一年度污水处理费缴纳情况,给予100%的财政补贴。拟申请污水处理费财政补贴的单位需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