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国内化肥行业未能幸免。“国六条”日前出炉,标志着化肥价格改革将进入实质阶段。但众所周知,化肥价格市场化改革的步伐,是国内所有产品价格改革中速度最慢的,足见国家对此项改革态度之审慎。这主要是因为要协调国家、企业、农民三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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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好三方利益,首先要协调好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从而有利于农业的长期健康发展。由于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与否,在农民身上最能得到体现,并且将直接影响到农民对化肥等农资产品的支出以及化肥产品的结构调整,因此,要寻求最有效的措施,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其次是要协调好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平稳推进化肥市场化改革进程。化肥价格市场化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涉及面广,包括化肥企业和上游煤、电、天然气等能源企业。因此,要慎重协调好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做到松紧结合,既要从产业政策上加以适度调控,又不能挫伤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再其次是协调好生产经销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以有效规范市场,强化管理,为化肥价格市场化打好基础。由于多年形成的化肥营销体系及制度,农民购买化肥要经过零售商、多级代理商或批发商等众多环节,市场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不透明,并且容易出现炒作现象。如前些年我在农村就目睹过农民拿钱买不到货,托着熟人去厂里买化肥,厂家还不给的现象。这种厂家与农民之间关系的不协调,既损害了农民利益,又给化肥企业造成多种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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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好三方利益关系,是有效推进化肥价格市场化的前提。因此我建议:政府应做好市场各项监管工作,保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保证从生产到终端消费各环节的衔接;企业应加强自律,避免市场化后出现恶性竞争,导致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确保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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