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向河南省新闻媒体透露,为保护矿产资源有效开发利用和推动全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新出台了两项有关矿产资源勘探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一是提高了矿产资源开发者的资质等级。即规范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严禁“大矿小开”和在勘查阶段“化整为零”。该省政府规定,凡进入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业绩、资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管理和科技人才队伍。探矿权、采矿权人拥有矿业权的个数、矿种要与其注册资金和资信能力相匹配。探矿权申请人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探矿权申请面积不得小于1个基本区块,不得大于10个基本区块。按照这项规定,该省又同时提高了勘查项目年度最低投入标准,严格探矿权延续条件,积极探索实行探矿权延续登记退出机制。对于取得探矿权1年内不开展实质性勘查工作,取得采矿权2年内不进行正规矿山建设,或矿山建设达不到开发方案设计规模和安全生产技术要求的矿业权人,除不再对其办理新的探矿权、采矿权,暂停其参加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资格外,由河南省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二是严控建设项目和保护区占压矿产资源。河南省政府规定,要严格执行矿产资源压覆审批制度。除国家、省重大工程外,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和各类工业项目、工业园区建设不得压覆有重要价值的矿产资源。各地新设各类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生态功能区,应征求同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尽量做到不占压或少占压矿产资源。已经设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及生态功能区内,确有重大开发价值的矿区或矿产地,需调整保护范围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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