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交通运输部和海关总署在北京签署合作[HeZuo]备忘录,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代表双方签字。双方将加强[JiaQiang]工作联动、实现资源共享、深化合作[HeZuo],建立相互协调和支持联动机制,提高综合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对外开放和进出口贸易发展。
根据合作[HeZuo]备忘录的内容,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将加强[JiaQiang]工作联动,保障监管到位。一是加强[JiaQiang]船舶[ChuanBo]管理。在完善进口船舶[ChuanBo]报关和船舶[ChuanBo]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加强[JiaQiang]对建造中船舶[ChuanBo]的抵押登记管理,对违反海关、海事法规的出入境船舶[ChuanBo]、游艇及时相互通报信息。二是加强[JiaQiang]水上执法合作[HeZuo]。根据职责分工,协作开展打击、查处走私活动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查处逃避监管、船舶[ChuanBo]污染、肇事逃逸、市场违规等行为。三是促进通关便利。双方将加强[JiaQiang]集装箱、铁水联运通关便利方面的合作[HeZuo],加强[JiaQiang]对各港口、码头等出入境口岸的运输工具管理,促进口岸通关便利化。四是加强[JiaQiang]危险货物查验。通过口岸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合作[HeZuo],实现对危险品船舶[ChuanBo]靠泊作业、货物装卸和存储、出入境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共同打击瞒报匿报集装箱危险货物的行为。五是加强[JiaQiang]船舶[ChuanBo]废弃物及污染物接收处理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向海关通报具有回收船舶[ChuanBo]残油及污水资质企业的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出台船舶[ChuanBo]废弃物及污染物接收处理监管方面的规定。六是加强[JiaQiang]水上应急处置协作。在国家有关应急预案框架的基础上,提高协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JiaQiang]应急演练,建立完善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双方将加强[JiaQiang]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共享出入境船舶[ChuanBo]和货物信息,依托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平台,实现进出口货物数据、铁水联运集装箱信息、出入境船舶[ChuanBo]信息、危险货物信息、水运口岸外贸数据等数据信息的交换、共享;共享有关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通海事部门根据海关监管、缉私需要,向海关提供船舶[ChuanBo]自动识别系统、船舶[ChuanBo]交通管理系统、海事甚高频通信系统、沿海雷达站平台、海上监控平台等相关数据信息。
双方还将深化合作[HeZuo],促进协调发展。建立国际事务信息共享机制,根据相关职责加强[JiaQiang]在相关国际组织以及多边、双边框架下的国际事务合作[HeZuo];加强[JiaQiang]在港口、界河公路桥梁建设,口岸开放,水运口岸临时开放等方面的交流、协作和配合,深化中央及地方电子口岸建设的协作;加强[JiaQiang]队伍建设交流与合作[HeZuo],加强[JiaQiang]人员工作交流,定期开展相关业务研究,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签字仪式由海关总署副署长王松鹤主持。交通运输部领导翁孟勇、高宏峰、徐祖远、何建中和海关总署在京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副局长黄何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该合作[HeZuo]备忘录签署后,口岸查验综合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将大幅提高,口岸通关效能和口岸服务水平将有效提升,必将对我国对外开放和进出口贸易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双方签署合作[HeZuo]备忘录,明确有关工作的联系配合办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将有效提高行政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监管效能。
目前,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已确定了由副部级领导担任协调机制负责人的合作[HeZuo]协调机制,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和海关总署办公厅负责日常对口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