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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零负团费”实为遏制潜规则 |
201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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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旅游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针对“零负团费[TuanFei]”,旅游法草案规定旅行社[LvXingShe]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揽客;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导游服务费用应在包价旅游合同中明示;旅行社[LvXingShe]不得在包价旅游合同约定之外安排收费项目或另行收取费用。(8月28日《长沙晚报》)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是人们警示商业陷阱的惯常用语。然而,天下却总有一些上当者,被旅行社[LvXingShe]的“零负团费[TuanFei]”所骗便是一例。如今旅游法草案规定取缔之,实是遏制一种多年存在于旅游业的潜规则[GuiZe],对于游客和旅行社[LvXingShe]双方来说,都是一种解脱。
一个月前,笔者曾与几位导游朋友聊天,问及收入时,他们大多闪烁其辞、语焉不详。后经多方旁敲侧击打听,才获知实情:原来他们工资都不高,低的账面月薪竟不足一千元,羞于启齿。那靠什么来养家糊口呢?主要靠导购拿回扣!这种所谓灰色收入已成了旅游业的潜规则[GuiZe]。一位导游说:“故意诱导甚至强迫游客高价购物,我们也知道是昧良心的事,但不做不行啊!”据称,他所在的旅行社[LvXingShe]团费[TuanFei]低得离奇,只好靠这一行来牟利,做到“墙内损失墙外补”。
旅行社[LvXingShe]为何要做这种剜肉补疮的事?为何不堂堂正正地提高团费[TuanFei]来赚钱?答曰:都是拜过度而无序的竞争所赐,因潜规则[GuiZe]成习惯所致。团费[TuanFei]比别人高,旅客不上你的门,就算你不另外“搞手脚”,也不相信你的话。恶性循环的结果,便是团费[TuanFei]越来越低,甚至出现离奇的“零团费[TuanFei]”、“负团费[TuanFei]”,而半途另行付费、诱逼购物等“小手脚”却越来越猖獗。最终,经济上吃亏的往往是旅客,而旅行社[LvXingShe]也疲于挖空心思应对这种潜规则[GuiZe]竞争,给人一种“宰客”的恶劣印象,损失的是信誉和品牌,小草难以长成大树。
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特征之一,但有一个前提,离不开合理合法的刚性规则[GuiZe]。潜规则[GuiZe]之所以造成旅客和旅行社[LvXingShe]两败俱伤,就因为它是一种失去监督的软规则[GuiZe],无任何刚性可言。比如诱导一名旅客高价购物,购十万元和购一百元都是有可能的,两者对旅行社[LvXingShe]产生的利益有天壤之别,旅行社[LvXingShe]有时组个团还亏本。而旅客挨了宰后讨说法,挨宰多者并不比挨宰少者容易。市场的均衡机制和公平原则在此失灵。“饥一顿、饱一餐”,旅行社[LvXingShe]和导游们就这样,在良心和利益的冲突中,盲目地游走。而且,导游与游客之间矛盾日益激化。据报道,8月14日,湖南导游许英在长沙某停车场组织旅行团集合时,就被22名游客围攻殴打,至今尚未有“说法”。
如今旅游法草案明确规定,旅行社[LvXingShe]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揽客,“导购”的压力将骤然减轻,导游们应该长吁一口气了。于游客而言,表面看似吃亏,实则有了利润保障后,旅行社[LvXingShe]昧良心宰客的可能性或大大降低,至少宰客的理由和压力已没了先前的充足。管子说“仓廪实而知礼节”,就是这个道理。虽然商家逐利的欲望是无穷的,但草案有了更多刚性规定,如“不得安排任何形式的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强迫购物将停业甚至吊销旅行社[LvXingShe]经营许可证”等,在很大程度上防范了潜规则[GuiZe]的生存空间。
惟愿这部法律能早日获得审议通过,惟愿良法能早日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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