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3月18日电(记者 周慧敏)海口海关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日前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省进出境游艇[YouTing]及其所载物品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其中一系列优惠措施和政策将推动海南游艇[YouTing]产业发展。 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海南游艇[YouTing]产业的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根据海南游艇[YouTing]经济发展规划,海南中长期规划建设游艇[YouTing]码头9个,近期规划建设4个,共1100个泊位。据海口海关统计,2009年海南的进出境游艇[YouTing]仅8艘次,2010年达到64艘次,比上年增长了8倍。 《办法》有以下几个特点:海关总署专门为海南省制定;增加了游艇[YouTing]出入境地点,明确了游艇[YouTing]除了可以在开放口岸的码头泊位停靠和进出境外,也可以在经批准的游艇[YouTing]监管码头进出境;游艇[YouTing]担保灵活多样,游艇[YouTing]负责人向海关提交相当于游艇[YouTing]应纳税款的担保,担保形式可采取保证金和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担保,包括经海关总署核准后,由游艇[YouTing]服务企业为其接待的游艇[YouTing]提供总担保;进出境手续更加简便,除了提交担保外,进出境申报手续参照运输工具办理,手续更加简便;境外游艇[YouTing]在海南停留时间更能满足度假需要,境外游艇[YouTing]进境后可在海南连续停留最长达30日,而且期满后经批准还可延期2次,每次不超过30日;海关监管更加规范,《办法》对游艇[YouTing]的进出境监管、境内境外期间监管、法律责任等均作出具体规定,为海关执法提供有效依据。 海口海关副关长陈智锋表示,以前海南省对游艇[YouTing]的监管存在很多空白,现在逐步完善。《办法》的实施将为海南游艇[YouTing]业的发展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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